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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泸县十届二次会议1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8-05-15 11:03: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交通运输局

对政协泸县十届二次会议147号提案的

答      复

 

政协泸县石桥镇联络组:

您提出的关于全县城镇公交车设置限速装置及限速提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所有城镇公交都设置有限速装置,我县城镇公交行驶的道路经过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不同的路段设置限速不一致,最低限速20Km/h,最高限速70 Km/h。对于不同路段都进行了相应的限速设置。

    (二)我县所有城镇公交车都安装GPS超速报警装置,做到提示驾驶员在行车途中是否超速,客运企业、泸县运管所、泸州市运管局都设有监控平台,时刻关注车辆运行动态。

(三)泸县运管所稽查中队对泸县辖区内的城镇公交进行错时错位,不同路段的稽查,同时面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12328”,保证公交车安全运行。

(四)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限速装置及限速提示,同时加强GPS监控,加大稽查力度,确保城镇公交运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5日


泸县交通运输局 政协 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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