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
对政协泸县十届二次会议141号提案的
答 复
李春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下沉基层执法力量、加大基层综合执法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在2011年率先试点在镇级人民政府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镇交管站,积极探索在乡镇人民政府中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基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解决我县路政、运政机构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的困难,同时充分发挥出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一级政权的基本职能。通过几年来的探索,由于相关条件不成熟(如法规授权、执法装备、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素质等),工作成效甚微。
目前,道路运输方面非法运营、超限超载车辆数量和规模很大,执法难的问题日益突出,阻法抗法行为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违法当事人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挑战,为依法办案带来阻力和障碍。我局为此进行了推进综合执法和完善镇级交管站工作职能和授权开展了多次调研和工作上的试点探索,同时积极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和呼吁,但由于在人员编制、法规授权等方面的原因制约,一直无突破性的进展。目前我县正在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由县政府牵头成立了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由公安、交警、路政、运政等多家执法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开展联合执法。
对您的建议,我局将继续在下步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加以考虑,同时继续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加快对镇级交管站职能职权进行明确,切实将交通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加大基层综合执法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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