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
对政协泸县十届二次会议80号提案的
答 复
罗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玉龙湖旅游船舶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泸县府办发〔2016〕113号)明确规定“玉龙湖风景区管理处(三溪口水库管理所)负责玉龙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对该水域内5米以下旅游船舶进行登记管理和检验(检丈),协助立石镇、毗卢镇政府、县农林渔政部门对自用船、渔业船舶进行管理” 。
因此,三溪口水库管理所(玉龙湖风景区管理处)应严格执行泸县府办发〔2016〕113号文件规定,对玉龙湖水域5米以下旅游船舶实施登记管理和检验(检丈)。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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