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
对政协泸县十届二次会议38号提案的
答 复
熊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乡村道路标识标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公路行政等级和管理职能,我局对管辖的县乡道标志牌、安防工程进行了排查,补充、修复了警示标志、路标和安防设施。乡道和村道由各镇村组织排查、设置。目前,各镇正在开展此项工作。
二、按照道路管辖权限,我局养护段、路政大队对管辖的县乡道进行排查,增补、更换了相关警示标牌和路标。其他县乡道和村社道路,要求各镇、村按属地和管理职能,对缺失或损坏的标志标牌等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完好。
三、干线公路、县乡道公路等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就按照设计标准进行标志标牌设计;村道或社社通,由我局提供路标尺寸。在建设过程中,干线公路、县乡道公路等按照施工图实施了标志标牌;村道或社社通建设由于建设资金有限,实施标志标牌数量少,部分后期遭到人为破坏,导致村道、社道标志标牌缺乏。今年,县财政投资370余万元对全县标志标牌进行完善,目前施工单位正在抓紧时间实施,预计今年内完工。不足部分,由各镇、村自行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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