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对政协泸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
答 复
李江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行道乱停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城区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动车随意停放问题突出。很多车主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甚至是城市公共绿化地上。二是车辆占道经营问题严重。一些摊贩利用三轮车、四轮货车、手推车、轴承车等装载货物在人行道上销售,严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影响市容市貌秩序。三是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在人行道上停放不规范。四是一些单位、商家在门口人行道上擅自设置停车位,圈占公共人行道,用于本单位停车。五是停车收费管理还不到位,没有起到规范停车秩序的预期效果。六是汽车销售、摩托车销售商家占用人行道摆放商品车,挤占公共人行道,破坏人行道地砖,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二、车辆乱停乱放的主要原因
一是城区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据统计,目前我县城区道路上仅有公共停车位2627个,而汽车保有量高达18000多辆,公共停车资源严重不足,这是导致县城停车困难和停车混乱的最主要原因。
二是公共停车资源分布不均衡。县城道路上的公共停车位分布不均,在车流量较大、停车需求较多的路段设置的停车位较少,无法满足正常的停车需要。在一些车辆较少的地段反而存在长时间闲置的停车位,公共停车资源在空间上分布不均更加剧了县城的停车困难。
三是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家圈占公共道路资源。在人行道宽阔的地段,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销售商户等,在其门口的人行道私自划设停车泊位,将公共人行道圈占为自家停车场,严重影响县城停车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三、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通过宣传车、电视台、宣传标语、单位LED屏、宣传单和现场执法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和车主自觉遵守停车秩序,促进机关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带头规范停车,让文明行车、规范停车成为泸县市民和车主的共同认识。
二是公安部门完善天网抓拍系统,扩大电子监控覆盖范围,加强天网监控人员配备,对县城车辆乱停乱放进行严密监控和有效打击。交警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严肃查处,加大现场执法的震慑力,弥补天网抓拍系统的空白,加强天网抓拍和现场执法的协调联动。
三是联合城管、交警、路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对汽车销售商占道经营、客货运汽车违规停车、三轮车和四轮货车占道经营、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涉及多部门的违法停车行为。
四是取缔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人行道上私自圈占划设的停车位,在玉蟾大道、龙脑大道等具备停车条件的路段增设部分划线停车位,增加公共停车资源;对不符合停车条件的人行道、公共广场等城市公共场所进行物理隔离,设置隔离桩,禁止车辆停放;严厉打击车辆销售商户非法占道经营行为。
五是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制定详细的停车收费管理细则,加强收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做到规范收费,依法收费。在收费的同时要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能只收费不管理。
六是在有条件的路段增设部分道路临时划线停车位,按规定实行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增加停车资源供给。整合县城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城区公共停车场等停车资源,探索共享车位运营模式,提高车位的有效利用率。
七是利用县城部分国有闲置土地规划建设一些公共停车场(位),从源头上解决我县城区停车资源不足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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