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对政协泸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
答 复
段贵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洗车行业纳入城市规范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县城区洗车行业的现状
当前,我县城区洗车行业经营秩序较为混乱。一是一些洗车场所无合法经营资质。由于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很多洗车场所不符合规定,占道经营问题突出。二是洗车场所设施不完善。一些设施场所没有按规定排放污水,没有沉沙滤水设施。三是水资源浪费严重。很多洗车场没有中水循环使用系统,有的直接从河道取水或使用城市自来水,一些洗车场直接将废水排向路面、河道等。四是噪声污染问题突出。一些洗车场没有隔音降噪设备,洗车时发出的声音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投诉举报较多。
二、下一步整治措施
一是严格管控洗车场占道经营问题。对长期占用人行道等城市公共场所从事洗车业务,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加大整治力度,严格管控。
二是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洗车场非法经营整治。对未取得合法经营手续擅自开展洗车业务的经营场所进行查处,要求经营者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营业。要求经营者完善设施设备,规范经营,合法经营。
三是联合环保、交通等部门督促洗车场所落实环保措施,按规定处理和排放废水,合理利用中水,减少水资源浪费。在经营过程中减少噪音扰民,不得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
四是协同相关部门科学合理规划县城区范围内停车场所的设置。合理布局县城洗车场所,一方面尽最大努力满足市民的洗车需求,方便车主。另一方面取缔一些不符合要求的洗车场所,是县城区洗车场所布局更加合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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