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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民政局对政协泸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18 17: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民政局

对政协泸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

答      复

 

邵兴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至2017年年底,总人口107.4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2.1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6%,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市、全省的平均水平。同时,高龄化、空巢化明显: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2.66万人,留守老人6.6万人(其中80岁以上留守老人7713人),纯老年人家庭人口3.96万人;老年人口失能率高:全县失能、半失能老人16558人,占老年人口的7.46%。目前,我县老年人正以每年近8千人的速度递增,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

二、对养老服务业的扶持政策

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明确了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分别是:

1.用地政策,严格按照川国土资发[2014]89号文件精神执行,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件下,不论投资性质,均可根据需要采取划拨、租赁、或招拍挂方式供地,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过批准也可以用于养老服务。

2.补贴政策,对经登记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建设补助按新建1.1万元/床,自有资产改建0.7万元/床,租赁0.5万元/床的标准补助;运营补贴按实际收住老年人数,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补助。对每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城市30万元,农村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家庭困难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给予300元/人年的标准采购居家养老服务。对养老护理员按初、中、高级的级别给予每人每月50、100、150元的岗位补贴。所有资金除省上补助部分外,其余均由县财政承担,县财政每年承担养老服务业的资金约1000万元。

3.投融资政策、税费优惠政策以及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均参照国家、省、市政策执行。

三、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目前我县养老服务主要有三大形式:

1.机构养老服务。近年来,我县机构养老已经打破了传统政府举办的单一敬老院的模式,形成了以公办、公建民营、民办等多种性质的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不同水平的养老机构格局,为我县老年人提供了各类养老服务。目前,全县有各类养老机构22个,总床位591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25张床位。其中,公办敬老院20所;公建民营(社会福利中心,又名美夕阳老年公寓)1家,由政府筹资800余万元,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计建造,共设床位120张,2010年7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民办养老机构1家(玉蟾爱心养老院),认定床位47张。

2.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主要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从2010年开始启动建设,县财政对城市和农村分别给予每个30万和25万元的资金补助,建成后的日间照料中心配备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及保健康复等基本服务设施和功能,为生活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将身体尚好的老人请出来参加一些有益健康的活动。目前,全县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3个,设有床位290张。农村互助幸福院从2013年开始启动建设,按照“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互助服务”的原则,利用撤并的村校、村委会空闲的办公室或租赁村内闲置的民房,采取改、扩建或新建等方式建设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和文化娱乐用房,并配备基本生活和娱乐器具。截至目前,已建成7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共设置床位373张,为1万余名农村老人提供了文化娱乐服务。

3.居家养老服务。我县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依托家政、物业公司等中介组织,2017年,通过招投标,政府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引进了泸州市小蚂蚁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四川省福寿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由公司整合各方资源,为贫困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五助服务。包括为老人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按摩理疗、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为老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及评估报告;为老人提供理发、修面、家政保洁等服务。2018年,将继续采购居家养老服务。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着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家政、物业管理等实体兴办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休闲文体娱乐等服务,并协助做好老年人信息登记、身体状况评估等工作。

2、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通过实体终端(老人手机)+平台(呼叫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实体商家(社会服务组织、公益性岗位社工)的方式,实现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县所有居家老年人,为其提供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3、加强与就业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为社区运营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人员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落实运营补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民政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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