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对泸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5号议案的答复
钟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建议。
(一)县委宣传部回复。县委宣传部将会同县文体新广局、县文明办、县电视台等县级单位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进行多角度文明宣传,努力增强市民的自觉感和责任感,为文明城市的创建和卫生县城的复检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县文体新广局回复。一是新闻部、广播电台分别在电视新闻、广播新闻节目中开设“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迎复检”的宣传报道,播放国家卫生县城复检相关内容的口播新闻,扩大市民知晓率。二是加强正面引导,抓好“巩固国家卫生县城迎复检”整治进展的跟踪报道和正面典型报道。三是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利用“曝光台”宣传报道这一监督平台,加强舆论监督。四是社教栏目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整治工作的专题宣传报道。五是通过广播、电视插播一些爱卫的公益广告,使“创卫”工作以多样的形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实现共创目标。
(三)县爱卫办回复。县爱卫办拟将巩固国家卫生成果相关宣传工作上报县目督办,动员全县各镇(街道)、各县级部门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宣传。并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卫生镇、省级卫生村、省级卫生单位和省级无烟单位的创建,通过各级努力,对我县居民示范引领,提高全县人民卫生、文明、健康等素养。
二、关于建立联动机制的建议。
(一)县交警大队回复。为进一步净化了城区交通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交警大队在城区“两横一纵”三条大道(即龙脑大道、玉蝉大道、花园干道)早晚交通高峰时间段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以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客车、货车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全面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超员、超载、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加装伞具、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针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交警大队一是集中对重点路段如花园路、龙脑大道、玉蟾大道、西苑路等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进行清理,及时提醒驾驶员按规定停放车辆,并实行人性化管理,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二是通过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三是通过使用违停拖车,对因违停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车辆进行拖移,力求通过加大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提高驾驶人员依法停车的意识,使其严格遵守禁令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实现停车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畅通;四是充分利用科技设备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大队下一步计划将在城区9处增设禁令标志,并利用城区高清卡口设备对城区乱停乱放车辆,违反禁令车辆进行抓拍,并且将利用电信“超级信使”平台对所有乱停乱放、违反禁令标志的车辆进行短信告知。
目前城区各路段已有100处电子违停抓拍系统,自12月以来抓拍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7594起。通过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整治车辆乱停乱放6360起。
交警大队将以整体联动为载体,形成以县道安办、巡防大队、指挥中心、县治安大队、玉蟾派出所、交警大队等多部门联合,积极发挥整体联动机制作用,环环紧扣,层层把关,确保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县城管执法局回复。为有效治理跃进桥段摩托车占道经营和噪音扰民问题,消除该路段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真正实现还路于民。我局正联合其他职能部门,研究疏导方案,逐步将跃进桥售卖和维修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的商家引导至“希尔顿公馆”小区底层和二楼规范经营。“希尔顿公馆”底层和二楼有较为宽敞的展示场地,能够满足商家的经营需求,是县城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商家较为理想的经营场所。从前期沟通情况来看,“希尔顿公馆”开发商和跃进桥摩托车商家都有意愿进行合作,我局将协同其他职能部门逐步推进此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跃进桥摩托车占道经营突出问题。
针对夜市烧烤、餐饮单位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我局已经与夜市烧烤经营者签订《泸县城区夜市烧烤经营管理承诺书》,要求县城区54家夜市烧烤经营者规范摆放,不得占用城市盲道,不得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不得设置灯箱广告,不得夜间噪声扰民。要求全部采用可净化油烟的烧烤设备,确保油烟排放达到环保标准。我局将继续加强夜市烧烤和餐饮单位油烟噪音污染问题的监管力度,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针对坐商户利用音响设备、喇叭大声宣传招客,宣传车沿街宣传等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问题,我局将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噪声扰民问题。联合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商户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力度,使商户养成良好的经营习惯,做到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三、关于长效机制的建议。
根据泸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县爱卫会〔2017〕2号)文件,我县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治理、住宅小区专项治理、尘污染专项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治理等七项专项治理;建立宣传教育长效管理机制、健康教育长效管理机制、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机制、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生活饮用水长效管理机制、公共场所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传染病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社区、镇辖村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城市道路管网管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清洁泸县”行动,继续开展包联工作,完善包联工作机制、督查考核长效机制等十三项长效机制,更进一步完善巩固国卫成果的长效管理机制,采取行业管理与群众性自主管理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推动相结合,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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