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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农林局对政协泸县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8 11: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 县 农 林 局

对政协泸县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泸县支部:

您支部提出的《关于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发展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截止2016年底,共发展农业龙头企业43家,农民合作社428个,家庭农场31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6个,省级19个,市级38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壮大泸县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一些矛盾问题。

您支部在《关于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比较清楚阐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其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我们表示赞同。2017年,从政府层面将从三个方面入给予扶持培育:

一、加快三个市场建设,即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和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和电子商务市场建设。实现三权分离,即农村承包地坚持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自由流转。利用确权登记成果,从创新土地流转形式,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畅通流转供求信息等四个方面入手,加快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可以为我县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较稳定的土地空间;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体制机制,构建农村金融市场,督促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贷款融资的门槛,简化手续,降低成本,推出一系列适合农村产权抵押的金融产品,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电子商务是市场经济与信息化发展相结合的产物。泸县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打造泸县农产品品牌,将有形市场向数字化市场转变

二、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立发展现代农业人才支撑体系。将培训重点转向新型职业农民,在全县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农民工培训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后继无人”问题;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和资格认定管理制度,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支撑。

三、着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制订发展政策。出台培育和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工作意见,明确发展思路、管理体制、扶持政策和发展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二是启动示范经营主体建设。政府将管理扶持的重心由过去重数量发展转变为重质量管理。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新型场创建活动,建立目录库,实现动态管理。培育一批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产业基础较牢,管理经营较规范、带动引领作用较强的示范经营主体。三是加大扶持力度。今后支农惠农政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改善其基础设施、生产环境和办公条件。


泸县农林局

2017年2月28日

泸县农林局 政协 泸县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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