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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城乡环境管理局对政协泸县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2 11: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城乡环境管理局

对政协泸县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答复

泸县城管[2017]10号

庞犍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公厕建设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县公厕建设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全国、全省公共厕所工作现场会精神,科学谋划“厕所革命”,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属地负责、政策支持、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等手段持续推进,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公厕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公共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管理有效、市明满意”的目标,从根本上改变“如厕难”、“难如厕”的问题,并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全面完善我县公共服务体系,使我县厕所建设管理工作与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四川省宜居县城创建相匹配。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开展“公厕革命”。利用三年时间,我县拟规划建设114座公共厕所,其中县城区新建15座城市公共厕所、改建4座公共厕所,旅游景区及主要交通出入口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座,各镇及街道办(包括二级场镇)新改建公厕共69座城市公共厕所并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同时升级繁华场所、旅游景点、主干道周边公厕,达到一类标准。彻底取缔城镇范围公共旱厕,补充设置一批活动式公厕。全面提升公厕形象,建设和管理充分体现人性化、信息化、精品化,积极创造整洁环保、舒适温馨的如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高起点规划公共厕所。按照《泸县环卫实施专项规划》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周边环境、人流量等因素,确定公厕规模和等级。对建设农贸市场、公园、绿地、社区、广场等公共设施时要求配建公共厕所,充分考虑满足公共需求。公厕建筑外观设计要与周边建筑、环境协调,体现旅游视野,符合现代时尚、方便实用、节能节水、保护环境等要求,体现人性化和泸县地方特色、文化品位。内部功能布局要合理,体现实用、舒适、人性化的设计理念。

(二)高标准建设公共厕所。我县公共厕所建设要按照2016年住建部颁布《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各镇、街道办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合理安排好建设任务。对严重老化、设施缺失、功能落后、影响城市形象的老旧公共厕所进行拆建或改建,建设标准不低于达标公厕;新(改)建公厕在城市主干道和旅游景点的,建设和管理标准要达一类标准以上,新(改)建公厕在城市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及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的,建设和管理标准达标即可。所有公厕都必须纳管排污,并设置无障碍设施,满足公众需求。

(三)建立“厕所开放联盟”。鼓励和倡导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免费开放本单位内部厕所,建立厕所开放联盟,以弥补城市局部地区厕所数量不足,特别是用地指标紧张、新建公共卫生间有实际困难的区域。对加入厕所开放联盟的,要实施统一的准入和管理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补贴机制。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四川省宜居县城等目标要求,加强对城、镇、村及旅游景区的公共厕所日常管理,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大管理与保洁力度,鼓励服务外包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市民、游客文明如厕,依托文明旅游志愿服务队伍,组建厕所革命“志愿者服务队”,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开展优质服务公厕、优秀厕所管家等评选活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城乡环境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泸县城乡 环境 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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