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县城市公交惠民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9〕66号)自2019年8月20日实施以来,极大地推动了城市客运发展,进一步满足了群众出行需求。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市公交运行结构,经研究决定进行调整,现就调整方案进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自公示之日至2025年9月10日,请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者于公示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泸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谭靖,联系电话:19161589318,QQ邮箱:2939474208@qq.com
附件:泸县城市公交惠民政策实施方案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0日
附件
泸县城市公交惠民政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泸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原有公交惠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惠及于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及线路
泸县城市公交公司为实施主体,公司运行线路为601至608线、610线。601线为客运中心至得胜生态园;602线为客运中心至华安村;603线(政务专线)为高速路口至县公安局;604线为客运中心至丝厂;605线(学生专线)为客运中心至城东小学;606线为客运中心至福集小冲子;607线为高速路口至原野市场;608线为客运中心至龙桥生态园;610线(文旅专线)为玉蟾山至龙脑桥。
在保持现有线路基本框架的前提下,依据客流动态、市场供需状况等实际情况,在确定首末班次时间和确保群众出行需求的前提下,适当调整高峰期和低谷期发班班次,确定后的发班安排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二、优惠范围及标准
(一)泸县户籍60岁以上老人,每年免费乘坐600次。
(二)凡在县城就读的学生,凭乘车IC卡享受20元/月·120次优惠。
受惠群体须办理IC卡,工本费为5元,并购买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为20元/年。学生卡免工本费、免保险费,但需缴纳10元押金(不用可退还)。
三、公交IC卡办理流程
(一)老年卡: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蓝底版)2张到泸县城市公交公司(明星路192号)办理。
(二)学生卡: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学校有效证件(校牌、学生证、新学校录取通知书、盖有公章的缴费单其中之一)到泸县城市公交公司(明星路192号)办理。
办卡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7:00。
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一)科学优化线路布局。持续优化线路,完善配套设施。在前期已完成全县公交线路全面调研及优化调整的基础上,根据线路客流量及道路通行条件,科学规划线路走向和站点布局,强化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公交服务覆盖,精准满足群众多元化、高效率的出行需求。
(二)合理配置运力资源。根据线路运营实际需求,动态调整车型配置、运力投放及发车频次,确保运力供给与客流需求高效匹配。持续完善公交场站、候车亭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乘客出行便利性与舒适度。
(三)推动智慧提质赋能。加强公交驾驶员、调度员、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与服务意识教育,健全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与奖惩激励机制,将乘客满意度、安全行车、规范操作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通过逐步完善智能调度、电子路牌等功能,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优化实时位置播报、到站到达预报等精准服务。
五、财政补贴
全年县本级补贴总额600万元,包含公交惠民补贴500万元和年终运营考核100万元。公交惠民补贴500万元/年(含修订前的经营亏损补贴、天然气调节金取消后的定额补贴、国家燃油补贴取消后的定额补贴、车辆保险补贴、监控人员补贴等),每季度拨付。运营考核100万元,依据修订后的《泸县城市公交企业经营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考核后拨付。考核工作由泸县交通运输局、泸县财政局、泸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重点包含制度体系建设、安全管理成果、经营管理规范、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满分为100分,按照年终考核实际得分核算运营考核资金。
六、执行时间
本实施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2019年8月20日实施的《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城市公交惠民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9〕66号)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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