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征求《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人来电或者邮件反馈意见建议。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597922976@qq.com;
2.通信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94号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联系电话:(0830)8192888。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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