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泸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求《泸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泸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增强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制了《泸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和各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真正受益,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供意见建议。公告时间为10月14日至11月13日,公告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的,可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71,联系人:张希强,邮箱:Lxnjz025@163.com,电话:0830-8180025。通讯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县农业农村局。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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