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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泸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求《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3-17 17:43:46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求《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我县拟于2023年1月1日起在泸县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公众可以在2022年4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588号泸县公安局,邮编646100

电话: 0830 - 8195344

三、电子邮箱: 1193844873@qq.com


泸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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