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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求《“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10:20:0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求《“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为严格规范 “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进度,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7〕612号)等相关规定,按县领导指示,我局拟定了《“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30天。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来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泸州市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收(邮编6461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94130534@qq.com。

三、电话:0830-8170208。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1月13日。

    

附件:《“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3日

结束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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