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园林城市申报办法》、《四川省园林城市标准》、《四川省园林县城申报办法》和《四川省园林县城标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隆昌市、什邡市、珙县、营山县、犍为县、江安县、剑阁县、南江县、兴文县、苍溪县、叙永县等11个城市(县城)申报四川省园林城市(县城)进行了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审。以上11个城市(县城)达到四川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现对11个拟命名城市(县城)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提出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邮寄(或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处。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8日
电子邮箱:244761692@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处
邮编: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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