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途径,科学合理制定2018年立法计划,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和《泸州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选题和立法项目建议,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事项提出立法选题或立法项目建议。
二、在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时,请提出立法项目名称和立法的主要理由、依据。
三、在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立项建议书;
(二)立项论证报告;
(三)调查研究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汇总;
(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汇编;
(五)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及背景资料。
四、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或立法项目建议时,请写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邮寄至: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608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二段19 号,邮编:646000;或传真至(0830)3626035;或以电子邮件发至:lzrdfgw@126.com。
五、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
六、征集立法选题、立法项目建议的基本情况和处理结果,将通过泸州人大网站等媒体公布。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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