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泸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局主要负责牵头试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培训、执法活动检查、督查等工作,目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制清单分目录,确保执法事项“落的实”。按照乡镇(街道)法定权限、省市县赋予委托下放权限以及按需选择权限整合形成《泸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清单》,乡镇结合泸州市“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泸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片区划分等自身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情况,采取“基础+自选”方式,梳理形成“一镇(街道)一清单”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进一步出台《泸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事项114项,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充分释放域内经济社会的发展潜能。
(二)筑阵地强投入,确保执法阵地“有保障”。会同县委编办实地查看各乡镇(街道)阵地选址后,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结合各有关县级部门要求和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泸县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阵地建设建议方案》,试点乡镇基本形成接待大厅、办公室、执法询问室、快检室、档案室、仓库等“一区五室一库”标准化综合行政执法办公阵地,明确标志标识、设施设备配备、装饰装修风格等,完善首问责任制、“三项制度”等制度阵地上墙。
(三)建机构拉队伍,确保执法力量“沉下去”。试点乡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在不突破现有人员编制总额的前提下,整合综合行政执法办、乡村振兴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多个内设机构执法力量和市场监管中心所、自然资源所2个派驻机构执法力量,按照权责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在乡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归口管理,现整合执法力量,集中行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所有人员上墙公示,纳入实名制管理,符合条件人员全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应考尽考,确保“有人执法”“持证执法”。
二、关于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常态化执法培训,我局积极组织试点镇(街)执法队伍参加省住建厅、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业务视频培训5次,县司法局组织镇街执法机构负责人、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次,运用泸州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60学时,进一步提升各级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长效化队伍建设,县级机构编制部门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同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已经印发我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推进,进一步强化我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理顺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保障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所有乡镇(街道)均已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部分试点乡镇已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归口执法人员、完善硬件设备设施,以乡镇(街道)的名义开展行驶《泸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中的事项,开展执法活动。下一步,我局会同县委编办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在职能职责范围内持续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完善县乡执法协作机制。围绕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职能,泸县拟建立“1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N个业务主管部门”“1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N个专业执法部门”“1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N个乡镇(街道)”的“1+N”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理顺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执法关系,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顺畅、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1+N”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
(二)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按照“谁下放、谁培训”的原则,继续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律师、业务骨干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执法人员参加四川省住建厅业务培训、市级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等线上培训,时机成熟将开展“以干代训”现场模拟执法等现场操作类培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