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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9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7:34:40 浏览次数: 【字体:

何显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垃圾收集处理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以“分类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为抓手,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制。印发《泸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泸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泸县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包联责任,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类院坝会宣传培训,镇村社干部入户宣讲,课堂教育“小手牵大手”,现场有奖竞答等方式,广泛宣传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分类方法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入村入户、入脑入心。同时,完善村规民约,实行“门前三包”,建立村垃圾分类理事会,由村民直接议定考核监督办法,开展洁净庭院、美丽家庭评比,张贴垃圾分类红黑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让村民自治自律。

(三)夯实设施队伍。近年,共投资5000余万元,新建镇级垃圾压缩站6座,新增转运车3辆、罐体3个,新增垃圾勾臂箱2200个、勾臂车20辆,新(改)建农村垃圾分类亭92座、四分类垃圾箱100组,三分类垃圾箱38组,垃圾分类桶3万余个。同时,督促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正确摆放垃圾箱(桶),优化垃圾清运线路;各行政村不断充实保洁员、废品收购员、垃圾收运员、义务监督员等人员。

(四)试推垃圾分类。坚持“大类粗分、通俗易懂、环保节能”原则,试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初分类消纳,将垃圾分为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保洁分拣员将勾臂箱或垃圾房不可腐烂垃圾再次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目前,每个镇街重点实施一个试点村,通过不断摸索,持续完善垃圾分类经验和模式,再以点带面全镇推开。

(五)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民心守护”工程,开展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公路沿线垃圾坑、勾臂箱等垃圾清运不及时、爆满溢出,场镇背街小巷、边坡和“三无管”地带堆积的杂物和陈腐垃圾长期未清理,垃圾收集设施破损、缺失等问题开展集中督查整治。同时,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各镇(街道)通过发放一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告知书、环境卫生大清洁、市容秩序大整治、基础设施大排查、建筑立面大检查等形式,开展泸县城乡环境综合集中治理周活动,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六)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机制,县治理办组织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督查结果采取月清单、季通报等方式,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实现“监督检查—建立台账—整改销号—回头看”的闭环式管理,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纵深化、持续化、常态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部分群众对垃圾治理、环境保护意识不足,生活垃圾房前屋后随意倾倒、垃圾混装投放等现象成为常态,根深蒂固的老观念、生活老习惯等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转变。

(二)垃圾设施有短板。主要表现在户分类垃圾桶、垃圾收集勾臂箱、分类转运车等设施设备不足,后端处置无大件垃圾分拣和建筑垃圾处理等设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引导。继续采取多项措施,向群众普及相关垃圾分类的知识,提高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保护意识,从“政府要我分”转为“我要主动分”,营造浓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氛围。

(二)加大经费投入。将垃圾治理进行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各镇(街道)也将生活垃圾治理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的投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大清运保洁力度。充实保洁队伍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垃圾箱桶、果皮箱的清掏保洁,防止满冒外溢和垃圾箱(桶)脏乱臭。同时,督促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增添清运车辆,更换淘汰敞蓬车,采取压缩密闭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优化垃圾清运路线、提高清运效率,增加清运频次,避免爆满溢出。

(四)力推城乡环卫一体化。为提高城乡环卫作业效率,彻底解决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顽疾,拟在全县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在管理体制上真正实现“管干分离”。目前,我局正在牵头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待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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