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地区天然气规范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段时间以来,我县农村地区供气企业众多,企业之间供气区域交叉重叠,无序竞争,安全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不按规范要求埋设燃气管道,标志标识不齐全,管网布局不合理;一些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检,燃气安全知识宣传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一些企业燃气管径偏小,盲目发展用户,用气指标紧缺,用气高峰期供气不足。上述问题影响农村居民正常生活,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困扰我县燃气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全域安全供气。2022年,我局牵头实施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特许经营企业,组建泸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泸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推进既有管道燃气企业整合退出。截至目前,已整合8家企业20.86万用户,并完成其中7家企业17.3万用户移交接管,完成安检15.9万户,全域安全供气稳步推进,群众用气需求得到逐步解决,燃气经营秩序得到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稳步推进全域安全供气,加强农村地区燃气安全管理,充分保障农村居民用气需求。一是完成既有企业整合退出。加快既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整合退出和移交接管,淘汰“小乱散弱”企业,实现全域统一经营,进一步规范我县燃气市场秩序。二是保障农村地区燃气供应。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实施管网互连互通,优化管网布局,畅通供气网络,提升农村地区燃气管网供气能力,在用气高峰期加强气源调剂,确保燃气供应稳定。三是完善农村地区燃气基础设施。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推进农村地区燃气管网建设,有序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完善燃气标志标识,加强燃气管线巡查维护,消除管网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农村地区燃气安全管理。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指导燃气用户规范正确使用燃气,科学合理整改燃气安全隐患,严禁私拉乱接燃气管线和燃气器具,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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