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农业农村局
对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04号建议的答复
崔象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业生产者积极性,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如您所言,近年来,疫情、高温干旱等因素确实对泸县农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泸县农业仍然取得了稳步发展。2022年,农林牧渔总产值121.4亿元,增速4.3%;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72.34亿元,同比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3450元,同比增长6.5%。其中: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29.3万亩,总产54.1万吨,居全省第十一位;全年出栏生猪102.11万头,居全市第一、全省第六;水产品总量突破5万吨,占全市水产品总量48%,位居全省第二;小龙虾产量达10286吨,增长15.28%,居全省第一;龙眼种植面积20.3万亩,产量4.5万吨,产值2.24亿元,种植面积产量产值均居全省第一。
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抗旱保水,确保粮食安全
(一)坚持“早”部署,压实责任强指导、稳面积。一是迅速健全组织体系。面临春旱形势,第一时间成立了抗旱保春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调度”机制;印发《泸县2023年抗旱保春耕实施方案》,细化播种面积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组建以县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督导组20个,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抗旱保春耕的工作格局。二是迅速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村村响、“当家人”微信群等平台,动员农户抽水保水,印发大春生产技术资料3.2万份,组织动员农户平整育秧苗床2万余亩。三是迅速开展技术指导。组建25支春耕生产技术指导小组,分片包镇开展“百名农技人员进百村、入千户”技术指导活动70余场次;开展集中育秧蹲点活动,建设集中育秧点750余个,大力推广水稻旱育秧技术,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奠定基础。
(二)突出措施“准”,多措并举强基础、保春灌。一是精准摸清家底。统筹水务、水利等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工作专班12个,分片开展旱情、水源等调查摸底,建立全县水源分布、取用水量、制水能力、提灌设施等台账4套,绘制全县水系水库和提灌站分布图,实现挂图作战、精准施策。二是建强提灌设施。筹集资金4000余万元,全面开展提灌站维修、新建等工作,健全提灌站长效管护机制。目前,全县289座固定提灌站正常运行,131座正加快维修改造。三是科学调水补水。加强水源统一调度,充分利用江、河、库等水资源,抽调页岩气大功率抽水设施;启动里程滩、虎耳岩等水库补水工程建设,在沱江、濑溪河、龙溪河等新建取水设施,计划新建管网22公里。
二、紧盯惠农利农,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
(一)强化金融惠农,持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获批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首批试点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户建档信用贷款12.48亿元;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落实泸县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
(二)落实惠农政策,全面兑付种粮补贴。2022年,发放稻谷补贴资金1851.7865万元,补贴农户9.6万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131.9万元,涉及农户25.6万户;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365万元,补贴农户9.6万户;发放种粮大户补贴172.68万元,补贴种粮大户235户。2023年已印发《泸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同时积极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实现水稻、玉米等重要作物农业保险投保面积覆盖率70%以上。县财政每年投入2.5亿元支持农业发展,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资发放等方面,农户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
三、多措并举,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一)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稻渔综合种养既能盘活稻田、水产等农业资源,又能提高农业生产时间和空间利用率,实现种养“1+1>2”的效益,真正提升单位稻田生产效益,助力农民增收。以“双稻双虾”模式为例,每年可产水稻700公斤/亩,产值2100元(3元/公斤);产虾200公斤/亩(49.5元/公斤),产值1.2万元,比单独种植水稻增收3.9倍以上,经济效益显著。稻虾养殖不打药、不施肥,每亩农药用量减少0.3斤、化肥用量减少50斤,有利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生态效益显著。稻虾产业为当地群众提供家门口就业机会,吸引在外人员返乡创业,稻渔双赢推进乡村振兴。
(二)逐步提高农机水平。2022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9.8894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7891台(套)。改造信息化提灌站4座,运维服务信息化提灌站21座,创建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截至2022年底,全县有农村机电提灌468座/1.87万千瓦,农机总动力达52.215万千瓦,装备数量达22万台。其中:农村机电提灌站472座/1.87万千瓦、30匹马力以上拖拉机38台、耕整地机械20976台、栽植机械175台、田间管理机械545台、联合收割机302台、植保无人机22架。全县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达到6个,合作社社员221人,机具数量280台(套),库房面积0.8万平方米,农机合作社资产总额1600万元。
(三)探索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企业+农户”和“入股+保底分红”等发展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全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培育合作社541个、家庭农场1674家,引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9家,通过发展代耕代种、订单收购和吸纳就业等模式,带动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和农户一体发展。
(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提升。实施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战略,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强化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建设。加快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的推广应用。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两个名单”制度。完善舆情监测制度。二是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特色农产品,完善提升“区域公用品牌+重点企业自主品牌+重要农产品品牌”体系。推动优势特色产品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泸县龙眼、泸县青花椒、牛滩生姜等品牌宣传推荐力度,积极参与探索成渝地区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协同发展,配合提升泸州“酒城优品”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认知度、知名度和竞争力。探索与毗邻地区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共推地方名片,共育区域品牌。
我局在提高农业生产者积极性,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我局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泸县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更上一个台阶。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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