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其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松绑护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民营企业现状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泸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截至3月底,全县民营经济组织42220家,同比增长12.93%。其中,私营企业7820户,同比增长15.16%。1―3月,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51.4亿元,占GDP比重达68%。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9%,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4.4%。
二、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松绑护航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成立泸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20条措施”、市委市政府“25条措施”等政策,结合泸县实际,制定《泸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泸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等,确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泸县落地开花。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网络审批“全网办,及时优化完善“网上办”、“掌上办”事项流程和功能。推行上门服务“主动办”。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审批,成立疫情期间工作专班8个,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前移审批服务窗口,主动深入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项目,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同时对运输许可、危化品许可、企业立项、企业备案及核准、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推行“报备登记+上门指导+事后监管”工作模式,促进企业早开工、早投产。推行容缺预审“一次办”。建立诚信服务机制,对办理生产防疫物资投产、转产、扩产手续的企业,实行“备案登记+承诺容缺”,对非要件急需的,先予投工投产。二是持续推进“企业落地服务年”活动。健全完善与两大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定期沟通、定期联系、“一对一”交流服务机制,大力开展个性化帮办代办和保姆式服务。深入推进民生类、许可类事项简政便民,巩固提升“0证明城市”创建成果。三是推进窗口作风转变,加强窗口业务培训。按照“全能人才”“全科窗口”建设要求,组织窗口首席代表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开展审批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
(三)推动维权服务,保护企业权益。一是完善服务体系。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挂泸县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牌子,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处、诉讼、权益维护等服务。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成立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维权信息收集、分类交办、限时办结、定期反馈机制。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办案原则,提前介入,及时受理,现场调解。三是开展“法治体检”。组织法务人员主动深入经开区、医药园区和建筑总部,为重点企业进行“专家会诊”和“法治体检”,切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建设工地,为企业职工、农民工等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四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沟通机制、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筑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特约检察员监督工作机制、法制宣传和培训机制、联合调研工作机制等“六大”工作机制保障民营健康发展。
(四)积极转变观念,营造宽松创业环境。一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 2017年9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成立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组和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建立《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泸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二是逐步消除规则、待遇、机会不平等障碍,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0证明城市”创建,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理,消除“兜底条款”“模糊语言”,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推进涉企行政事业零收费改革。三是在采购流程方面,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歧视待遇,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四是在融资政策方面,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以“量身定制”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融资体系,进一步发挥好金融活水的作用;发挥小额贷款、风险投资等融资渠道作用,拓宽民营企业多元融资途径,满足“短、小、频、急”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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