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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水务局对泸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11:00:11 浏览次数: 【字体:

陈德权等代表:

你们反映的村民饮用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玄滩镇杨寺庙河段猪圈岩大冲处,有一小型猪场,业主姓名为李明俊,存栏猪只约200头,现粪污处理主要采用种养结合、还田利用方式,前期县生态环境部门已赴现场对该猪场周边水环境进行采样监测,农业农村部门对该猪场粪污综合利用进行指导,确保该猪场粪污不出现直排现象。同时由玄滩镇畜牧兽医人员、环保员对该猪场进行常态化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环境问题,将移交县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目前全县正处于生猪稳产保供关键时期,但发展生猪养殖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我们将继续跟踪本建议的办理情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水环境监测,确保村民水源不受污染。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水务局 泸县第 十六届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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