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庶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濑溪河泸县段清堵整治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提案中反映濑溪河泸县段出现弃土占用河道的现象,要求尽快加强濑溪河泸县段几座桥梁段下的清堵和县城两岸雨污管道临水面的弃土清掏,我局联合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认真调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河道清堵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水管网施工弃土侵占河道问题。县水务局多次函告施工企业及业主方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通知要求县城污水管网施工单位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不得向河道范围倾倒弃土,严禁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及时清理施工废弃物料。目前,施工单位已按照要求对部分河道的弃土进行了清运恢复。
(二)城区桥梁施工弃土问题。县水务局已函告有关施工单位按照行洪论证要求对弃土进行处理,但由于在桥梁施工中,相关单位未按照行洪论证规定进行设计,导致桥墩防护不够,清淤可能导致桥梁安全问题,暂时不能进行清淤。
(三)开展濑溪河县城段违法建设治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拆除了彩虹桥、蓝波湾、龙城御庭、加油站、康桥半岛等处河道范围内的乱搭乱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工程投入。在实施河道或河道两岸工程建设时,将河道清淤纳入建设的重要内容,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管理督促。二是加大日常的巡查管护。每年汛前对河道防洪隐患进行巡查,发现违规建设项目及时向相关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及时整改,同时责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促。三是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对过去发生的乱堆、乱建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核查、清理整治涉河建设项目62处,目前尚有8座桥梁尚未完善行洪论证,目前正在加紧整改中。四是充分发挥河长办综合协调作用。围绕濑溪河水质达标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提出宝贵意见。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