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人大建议>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对泸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09-01 13:47:43 浏览次数: 【字体:

易佑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光纤通信线路规范设置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光纤通信线路的规范设置和日常维护管理一直以来是通信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联系移动、电信、联通及广电等通信网络公司,共同商议通信线路规范设置标准,维护良好城乡面貌。

一、执行标准,加强监管

通信公司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05)第13.0.9条“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交叉跨越,1-10kV线路垂直距离不小于2米,水平距离不小于2米;1kV以下线路垂直距离不小于1米,水平距离不小于1米”的规定。在进行网络建设前,各通信运营商要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各级政府安保部门备案,避免各通信运营商各自为政,自由搭建。

二、分片包联,落实责任

针对老旧小区和农村场镇已形成的通信线路“蜘蛛网”现象,我局目前正积极推进通信线路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区域分片方式,通过通信企业具体落实、镇(街道)协助方式对各镇(街道)一二级场镇及县城区域内通信线路按照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捆绑整治,消除因通信线路交叉、下垂造成的阻碍交通等安全隐患,保证通信线路横平竖直、美观安全。

三、加强配合,共建共享

针对通信线路互搭问题,根据省通信管理局下达的通信线路共建共享相关要求,各个通信公司一杆一线反而不符合相关规定。我局将协调各通信公司加强配合,共同维护市政通信管线规范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通信行业法规和规范,加大对通信行业的监管,促进我县通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 经济信息科学技术 泸县第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