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20日,我局收到县人大代表何英莲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6月3日下午,我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站股相关人员前往福集镇雷公村,与何英莲等代表进行现场座谈、交流。了解到何莲英等代表主要是针对农田灌溉问题提出的建议,涉及提灌站、灌溉渠等水利设施的建设和利用情况。为此,我局拟从四个方面逐步予以解决。
二、答复情况
(一)加强项目规划。
制定全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每年4万亩的任务,建成高标准农田20万亩。通过田型调整、排灌渠、山坪塘、提灌站、田间道路等工程建设措施,实现“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重点建设水利设施相对薄弱的区域,实现农业生产旱涝保收。
(二)加强设施管护。
针对全县水利设施建设“重建轻管”问题,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积极开展管护人员技术培训,增强管护意识,使所建成的设施发挥长久作用。出现较严重自然损毁的,质保期内的由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护;超过质保期的,由村社提出申请,镇(街道)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维修维护。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
近年来,我县冬旱春旱现象时有发生,在预计出现干旱的情况下,提前开展塘、库、堰的蓄水情况调查。发布气候信息及雨情预测预报,加强水资源管理宣传培训,引导农户开展农田蓄水保水和节水灌溉。
(四)加大资金投入。
整合全县园区培育、新村建设等农业项目资金,建设急需的农田水利设施,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三、办理结果
建议回复后,何英莲代表对我们所提出的解决办法非常满意,同时,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我县灌溉条件薄弱区域水利设施建设,确保全县农业生产丰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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