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华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用天然气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云龙镇农村区域主要由泸州太昌能源有限公司和四川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为规范燃气市场,我局已出台燃气经营区域核实文件,待泸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各燃气公司将按照《四川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保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安装,若存在安全隐患,用户均可举报,燃气公司必须尽快处理、消除隐患。
针对供气不足问题,该现象主要出现在年末年初,受经济增长,用气量急剧增长,“煤改气”政策、气源和储气设施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今年全国多地天然气供应告急,在用气高峰期出现气压不足的现象。随着气温降低,天然气供气缺口进一步增大,气压明显不足,泸州多处无法满足用户正常的用气需求。我局已多次召开保供会议,对燃气企业作出以下要求:一是限商、限工、限服务业用气,尽量保障居民用气;二是优化天然气管网,增加流通能力;三是购买lng、cng进行民生保供。同时,为解决气源不足问题,我局多次与上游气源单位沟通,增加指标量,积极配合其进行新气源的勘探、开采,目前喻寺镇雷坝村页岩气井已投入使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泸县气荒问题。天气转暖后,该区域天然气供应已恢复正常,偶尔因检修等特殊情况导致的停气,天然气公司都将及时告知用户,提前做好准备。
针对收费问题:1.天然气安装价格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修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精神, 天然气安装及检修维修价格已于2015年12月14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放开后,天然气安装及检修维修价格由相关企业按《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确定。用户可以就安装服务内容和价格等与企业进行协商。安装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安装及检查维修合同中约定安装及检查维修服务内容和收费金额,不得在合同约定的金额之外再收取其他费用。2.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问题:目前居民生活用阶梯气价执行阶梯价格,标准为:第一阶梯(≤480立方米/户·年)为2.1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481-660立方米/户·年)为2.59元/立方米;第三阶梯(>660立方米/户·年)为3.24元/立方米。合表用户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用户为2.38元/立方米。城镇低保、五保户:执行第一阶梯内1.24元/立方米的价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3日
联 系 人:叶海峰
联系电话:0830-819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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