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
对泸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30号建议的答复
高延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福清路升级改造的工作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福清路建设时,由于征地指标无法在短期内解决,而尽快建成福清路又迫在眉睫,所以,把原设计的二级路、8.5米宽降低为四级路、6.5米宽,以村级公路的形式建设。目前,福清路已列入S437毗卢至福集省道升级改造,列入泸县“十三五”交通规划,我局即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积极与省级交通部门对接,争取省上早日下达建设计划及补助资金。
二、现已建成的福清路是以“村级”公路的形式立项建设的。按村级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村级公路建设用地由各镇、村、社协调落实。
三、关于严格控制公路两侧房屋建设问题,按照相关要求,我局路政大队将加大对路产路权管理。同时请各镇在农房建设审批时,严格把关,远离公路建房。
四、我局已向县政府报告原福清路建设过程中遗留的对农业灌溉水渠损坏等遗留问题,领导已同意解决方案,接下来我局将逐步清理解决该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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