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对泸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邱高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夜市烧烤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城区夜市烧烤经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占道经营问题突出。夜市烧烤经营者在人行道上随意摆放桌椅伞具,严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二是环境卫生秩序较差。夜市烧烤在经营过程中卫生纸、食物残渣乱扔乱甩现象严重,烧烤油污对路面造成严重污染。三是随意支棚搭架、私拉乱接。烧烤摊经营者随意搭设四角伞,随意设置彩旗、彩灯,乱接电线,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油烟污染问题严重。烧烤作业时油烟排放较大,对周边住户和过往行人造成严重影响。五是噪音扰民问题突出。夜市烧烤经常营业至凌晨三四点钟,一些食客大喊大叫,划拳打码,严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楼上居民更是不堪其扰。六是存在治安隐患。食客酒后打闹、吵架、斗殴现象时有发生。七是投诉举报较多。夜市烧烤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问题长期有信访投诉举报,甚至出现过集体上访情况,社会矛盾较为集中。
我局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夜市烧烤的规范管理。要求夜市烧烤经营者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一是不在县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的规范和劝导。二是降低油烟排放。有门店的经营者烧烤作业必须在室内完成,并且要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备,确保油烟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门店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控烟措施,减少油烟污染。三是维护环境卫生。保持经营区域环境卫生秩序良好,采取必要的防污染措施,在地面铺设胶布,每桌配备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经营结束后将摆摊区域打扫干净,做到地面无油污、无垃圾,不得设置尿桶等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设施。
四是促进文明和谐。约束好客人的就餐行为,禁止高声喧哗、猜拳行令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形,处理好邻里关系,不发生群众举报投诉。五是爱护公共设施。进行经营活动时,不损害市政公用设施、堵塞公共通道和危害城市绿化,不得将餐厨垃圾直接倒入市政雨污管网或其他窨井盖内。六是确保食品安全。诚信经营,良心经营,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若出现因食品卫生或违规加工等情况引起的纠纷或其他安全问题,概有经营业主负责。七是杜绝事故隐患。仔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用电、用火或其他因素产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纠纷的,概由经营业主负责。
我局将加强与环保、食药、工商、公安、玉街办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夜市烧烤经营秩序不断改善,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城市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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