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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泸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8-04-04 17:43: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对泸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潘宏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原野市场周边老旧小区安全用电和整治原野市场占道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原野市场周边老旧小区安全用电的问题

针对我县目前县城老旧小区、“三无院落”电力设备老化、电压不足等用电问题,目前,电力部门正在做更新维护设计方案,待方案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逐步组织实施。针对老旧小区、“三无院落”电力线路老化、绝缘层脱落等用电安全问题,电力部门将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原野市场内摆摊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

原野市场是我县城区比较成熟的农贸市场,市民和摊贩都习惯了在农贸市场进行交易。致使农贸市场较为拥挤,一些摊贩占用农贸市场内道路摆摊经营,严重阻碍行人通行,具有一定安全隐患。

针对原野市场内存在的占道经营问题,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努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市容市貌秩序。一是联合工商、商务等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业主的管理,要求其科学合理规划农贸市场摊位,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要求其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摊位,提供给流动摊贩使用,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管控,严禁侵占公共通道摆摊设点。二是加强对原野市场周边道路的巡查执法,严肃查处占道经营、冒口经营和跨门经营行为,规范市场周边商家和摊贩的经营秩序。三是疏导原野市场流动摊贩,将流动摊贩引导至千艺幼儿园对面临时交易市场规范经营,禁止流动摊贩在文星街一带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缓解原野市场流动摊贩扎堆拥挤的现象。四是积极开展护学行动,加强学校上学放学期间的值班值守,确保学生上学的通道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4日


泸县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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