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百和镇东林观村村民公示建房审批流程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回复:
1、该村民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人口2人。因原房老旧,居住不安全,申请原址改扩建。审批是经过大多数村民签字同意,村民小组核实签字盖章,村委会审查签字盖章,百和镇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的。
2、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农村村民建房,不是必须征得每一个村民签字盖章同意的;而且签字盖章人员只要是该家庭成员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代表即可。
现在的审批流程是按照泸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泸农宅领组【2021】8号》文件办理的。具体依据是:第四章 宅基地的审批
第十七条 农村宅基地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农户申报。提交户口本复印件、特殊资格权人凭证、 农房建设申请表。
(二)民主审查。村民小组“户代会”先行表决、公示,再由 村民小组审核,村委会审查。
(三)行政审批。
1. 镇(街道)农村土地管理和乡村规划建设办公室组织踏 勘定址定貌( 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部门实施规划审查,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门实施农房风貌管控审查)。
2.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
3. 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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