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玄滩镇政府规定所有村民均需缴纳卫生费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问题整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25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3〕37号)和《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23〕24号)精神,我镇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泸县玄滩镇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县玄府办发〔2024〕86号)。其中,《泸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中明确规定:到2025年底,全县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实现全覆盖。目前我镇20个行政村结合各村实际已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均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已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全覆盖。
收费标准以户籍为单位,一般农户5元/月。农村孤儿户、五保户特殊困难家庭免收卫生费。农村红白喜事10—20桌内按100元/天、20桌以上每超出一桌按5元/桌/天收取。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家乐、工矿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收取50元至100元每月每户。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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