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河镇龙江村村民希望申请危房改造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回复: 根据《泸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泸县住建发〔2024〕61号)文件要求,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为经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唯一住房经鉴定(或评定)为C、D级危房或无房且农户自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家庭。 经现场核查,该户住房确存在年久失修情况,但未开展危房等级评估,无法确定其等级。根据目前政策,该户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不能采取危房改造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潮河镇经发办工作人员于6月26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