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团关系转接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共青团泸县委员会回复:
经县委组织部核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结合您的情况,建议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接到您所在的居住地党组织,详细流程如下:
1.确认党组织信息:由党员先与居住地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联系,确认党组织名称。
2.发起转出:由党员所在高校党组织通过党员信息系统发起线上转出。若仍有疑问,欢迎致电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0830-8182049,进一步咨询。
经共青团县委员会调查,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经常居住地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校级或院级团委建立台账,编入“X届毕业生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如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团委办公室0830-8192847。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泸县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