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5-06-23 08:33:5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婚姻登记泸县民政局回复: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九章第八十九条规定,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照应为同一底版、单一底色的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且不得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特殊类型照片。 2025年5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相关情况,您对答复内容表示认可。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县婚姻登记窗口0830-8170207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2日 智能标签: 婚姻登记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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