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伏镇双石村6社村民希望了解何时领取不动产权证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回复: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镇自然资源所第一时间与您沟通了解情况。经查询,未在2020年以前房地一体测绘成果资料里找到您户的农房信息,暂未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您户未在测绘成果资料中,可根据您户办理农村不动产权证的意愿上报本村集体,我镇会及时去测绘农房数据,开展后续农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太伏镇自然资源所,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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