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排灌抽水来整干田栽秧子是否有补贴
泸县农业农村局回复: 经调查,近年来我县无“抗旱资金”和“抗旱排灌抽水补贴”等相关政策。 根据《泸县农村机电提灌站确权颁证实施方案》泸县府办发〔2014〕192号规定“现有提灌站谁管理使用谁就拥有产权......由村委会或社经营的归村社所有”“由集体经营主体统一管理、维修改造,统一收取作业费用,实行单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足部分由经营主体筹集”。经核实,该提灌站经确权颁证,明确云龙镇先锋村为主体,应由先锋村根据维修管护费用、提灌用电费用、人工费用等具体情况,经一事一议决议确定收费标准,并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泸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于4月25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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