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镇“锦绣华庭小区”业主反映家中无人居住产生水费问题
泸县水务局回复: 经调查,顺通公司接到用户反映后,嘉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用户用水清单进行核实,用水系统显示用水正常,并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排查,排查发现水表至用户家中管道存在漏水情况,根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中,第四章工程管理第二十七条:村镇集中供水设施,以总表结算的,总表及总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总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水户负责管理;以户表结算的,总阀门及总阀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总阀门到户表的供水设施,由用水户共同负责管理,户表和户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水户自行管理。因水表后产生的水量(27m³),由用户自行承担。如用户再遇供水问题,请拨打嘉明服务中心电话(0830-8282606)。 泸县水务局将督促属地政府、村镇供水企业,按照职能职责常态化开展节水护水宣传。如需了解供水详细情况,可拨打顺通公司24小时热线电话0830-8607655;投诉监督电话0830-8170893。 泸县水务局工作人员于2月6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水务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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