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希望协调解决玉蟾街道溪山宸院小区13号楼和14号楼房屋通气的问题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查,泸县玉蟾街道溪山宸院三、四期于2024年5月起逐步交房,交房过程中,我局针对房屋装修中可能出现的违法建设情形开展了宣传讲解,发送宣传单,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在签定装修保证书时提醒业主相关事项,制作装修方案,引导业主规范装修。后续在巡查及相关举报过程中,发现部分业主对阳台等架空部位进行混凝土浇筑,依据《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之规定,我局对违规业主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抄送燃气公司,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待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开通天然气。目前,已整改的13户均已开通燃气。13号楼和14号楼现浇架空处的业主可在整改后联系我局,我局将及时安排人员上门查看,确认整改后立即告知燃气公司提供供气服务。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1月24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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