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镇大堰村村民对通水补贴范围存质疑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关于自来水安装和退补问题,有相应的政策性文件,根据《泸县页岩气勘探开发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页岩气平台周边群众优先安装自来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县页开指办发〔2020〕29号)和《泸县页岩气勘探开发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页岩气平台周边300米内群众自来水安装费用退补方案的通知》(泸县页开指办发〔2021〕35号)两个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道路收费问题,根据《泸县页岩气勘探开发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泸县页岩气勘探开发交通运输工作指南的通知》(泸县页开指办发〔2022〕2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道路扩宽问题,根据《泸县页岩气勘探开发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泸县页岩气勘探开发用地保障工作指南》规定,青苗补偿和占地补偿已全额支付给土地使用人,由于土地属于集体,因此占地补偿应由集体自行商议决定。
关于水桥拆除补偿问题,按照《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泸市府发〔2020〕26号》文件规定,该补偿费已全额支付给大堰村集体。
石桥镇政府经发办工作人员于1月16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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