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自建房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5-02-28 08:44:4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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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经与您电话联系核实,您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约100㎡。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文件要求,建筑面积在500㎡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故您的D级危房办理完《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到住建局窗口办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详细资料清单到住建局四楼总工办领取。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于1月9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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