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镇大同村村民反映低保金较低不合理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您的低保于2016年7月开始保障,保障金额为150元/月。2018年6月您的低保提标为240元/月,之后未再进行过调整。目前我县的低保保障金额实行差额救助,考虑您女儿对您具有赡养义务,故目前您的保障金额并未变动。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于12月1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嘉明镇大同村村民反映低保金较低不合理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您的低保于2016年7月开始保障,保障金额为150元/月。2018年6月您的低保提标为240元/月,之后未再进行过调整。目前我县的低保保障金额实行差额救助,考虑您女儿对您具有赡养义务,故目前您的保障金额并未变动。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于12月1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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