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镇英雄村村民反映领取“独生子女补贴”问题
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云龙镇社事办调查核实,按川卫规〔2022〕1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奖扶需满足以下条件:1.已婚农村居民;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申请人现配偶未婚生育行为确实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不符合享受条件。同时,我们也向上级部门反馈您的情况。根据上级部门回复,您的情况不符合享受条件。若您还有相关疑问,请在工作日到云龙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解,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电话为0830-8996170。
云龙镇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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