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卢镇高楼湾村村民希望了解耕地改为化粪池是否属于违建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4-10-23 09:25:04 浏览次数: 【字体:

毗卢镇高楼湾村村民希望了解耕地改为化粪池是否属于违建

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2018年,毗卢镇高楼湾8社部分村民土地由村民小组进行流转,承包给高楼湾村进行集体经济发展。由于缺乏可行性项目,村集体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为了减少亏损,2019年将该承包土地进行转包给私人种植果树,6年来,均及时给付了承包费,因此,您反映的近期,村委牵头将其户耕地承包给他人当化粪池,且村委将耕地承包给他人时未与其签订合同与事实不符。

关于耕地改为化粪池是否属于违建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其中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与农业简易棚(房)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即田间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含渠槽、渠堤、护堤林、小型泵站、涵闸和蓄水池)不按照违法用地处理。

毗卢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于7月1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耕地改为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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