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玉蟾街道玉蟾大酒店附近的河道内有人驾驶游艇玩耍
泸县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5月17日下午2时左右,有群众在玉蟾街道玉蟾大酒店附近的河道内自行驾驶游艇玩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目前我县企业内并无此船舶备案登记,所以是不允许的。
相关工作人员于5月22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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