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和镇骑龙村1社村民希望了解水田改为耕地的详细补偿标准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是渝昆高铁百和镇骑龙村1社河对门大上坡临时施工便道,涉及户(水塘面积806.83平方米,林地面积524.17平方米,旱地218.78平方米),该临时施工便道于2021年6月由中铁十二局临时租用,租用时间2年,2024年4月开始,由泸州市雅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复垦实施方案土地复垦工作,由于您方坚决要求施工方按照其本意复垦成水塘,复垦完后村镇级铁路巡线员发现该水塘存在比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同时也请中铁十二局、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等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勘踏,一致认为该地块复垦成水塘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下边也有两户农房,特改为复垦成梯土,两边做排水沟,保证排水和避免水土流失,同时也把地质灾害隐患消除了。按照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23〕第 69 号,会议议定事项第三条临时用地问题第2条临时用地涉及 “水改旱”的,根据当地区县或市级或省级部门出台的文件标准进行补偿处理(所属地三年熟地产值补差),并协调地方自然资源局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根据泸市府地布〔2014〕50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告,泸县的年产值标准为2240元/亩,所以该水塘改为旱地补偿金额806.83x0.0015x2240x3=8132.85元。
泸县百和镇工作人员于5月22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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