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潮镇流滩坝村村民希望尽快领取占地补偿款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市民吴某所反映的修建沿江路实是由泸县水务局水旱防御中心作为业主修建的沱江堤防工程,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沱江堤防工程涉及流滩坝村3社的土地及其附着物补偿费用已经测量、造册,领款资料已交到泸县水务局,但水务局还未下拨补偿资金到海潮镇,我镇将积极衔接泸县水务局,尽快将农户的青苗及其附作物补偿款发放到位。
海潮镇水利中心工作人员于5月1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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