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潮河镇王坪村一社水口坡处林场的松毛虫繁殖过快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核查核实:潮河镇王坪村1社、2社林地及泸县林场龙贯山工区林地在3月下旬时就出现了松毛虫虫害,我镇相关部门已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了病虫害问题,县自规局随后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对我镇林地虫害进行了实地察看,按照《四川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八条规定:“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负责其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的病虫害防治工作”,4月2日,我镇相关部门向镇村干部微信群发送了松毛虫药物除治措施,让部分林业经营主体和林农大户先行进行自救除治,由于镇政府财力吃紧,我镇已于4月3日向县自规局去函申请松毛虫除治专项经费进行应急除治。
目前,松毛虫已发育到5-6龄,属高龄幼虫,抗药性强,当前进行药物防治,治标不治本,经我镇相关部门与县自规局对接后,拟在最佳防治期间(7月)进行防治。
潮河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于4月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
2024 年4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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