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镇石城村3社村民希望协调觖决社保安置问题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经调查,你反映的问题涉及G8515线荣昌至泸州段(四川境)高速公路泸县段建设项目,该项目适用的补偿安置政策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2〕26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9号)。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9号)第三章人员安置第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且征地后人均耕地大于0.5亩的,采用农业安置”的规定,你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因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大于0.5亩,所以人员安置采用农业安置(即人员不进行农转非、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3月26日与你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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