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蟾街道恒大翡翠湾小区业主希望尽快恢复充电桩的使用
泸县应急管理局回复:
根据《电动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3条规定:
6.1.5 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下建筑四层及以下。
2 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6.1.5的规定。表6.1.5 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
3 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
4 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所以在地下车库建充电设施,成本高,建议一般建在露天场所,现在正是改善充电场所整治阶段,不用报批,只要你们小区业主与物管商量好,确定了露天安装地点,我局将马上派人安装。
感谢您的来电,因整治充电桩工作给业主带来不便,请谅解。
泸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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